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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生

北京16家烤肉店11家强制收炭火费 律师指其属不合理收费

北京一项调查显示,16家烤肉店中有11家收取炭火费,收费标准从8元至20元不等[1]。这些费用以多种名目出现,包括"炭火费""烤炉费""能源费""燃料费"等[1]。消费者反映,炭火费在入座前就已自动生成为账单中的必选项,无法规避[1]。

消费者程先生的账单中包含20元炭火费和每人8元自助小料费,共52元[1];消费者严女士则遭遇10元"山核桃炭"和每人6元"自制小料费"自动成为必选项[1]。对此做法的合理性引发质疑。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宝莲指出,炭火、烤炉等是完成烤肉服务的基本条件,属于烤肉店的经营成本[1]。保障正常用餐所必须提供的基本服务不应强制单独收费[1]。李宝莲律师表示,烤肉店将自身应承担的服务义务和经营成本拆分转嫁给消费者,属不合理收费行为[1]。她进一步指出,如果消费者实际无法规避炭火使用,且炭火费定价远高于市场价格,这种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强制交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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