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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9月22日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联合发布了5个依法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2。这批案例涵盖了当前网络食品违法犯罪的主要形态,包括虚假宣传销售伪劣产品、直播电商平台违法销售、社交网络平台散布非法食品以及伪造证件注册幽灵店铺等多种模式2。

其中,罗某华等人伪造并销售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共3961张,非法获利36万余元,这些证件被用于注册大量"幽灵外卖"店铺从事非法食品经营1。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罗某华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1。

此外,黄某祥生产销售假蜂蜜销售金额20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20万元2。吴某保等人生产销售的伪劣驼奶粉销售金额达40万元,其中钙、脂肪、蛋白质等项目均不符合国家标准2。孙某、李某芬通过直播电商平台销售含有布噻嗪的压片糖果,销售金额1.4万余元2。张某静、马某通过社交网络平台销售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咖啡,销售金额共18.7万余元,其中张某静因情节严重被予以升档量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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