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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生

记者调查市场乱象:别让太阳镜变"伤眼镜"

记者随机购买的10副太阳镜经检测后暴露出严重质量问题[1]。其中仅1副合格,6副完全没有标签,2副标签标注不明确,1副标签与实测数据不符被判不合格[1]。这些劣质产品充斥市场,消费者防不胜防。

产品标识缺失背后是生产厂家的成本考量。生产厂家销售人员坦言"几毛钱的眼镜,我怎么做得出来UV400的样式",并表示"可以贴"合格证即使产品不符合国标[1]。根据国家标准GB39552.1-2020,太阳镜应标明产品名称、商标、生产厂名和厂址、执行标准、镜片分类号等信息,但这些要求在市场上普遍被忽视[1]。

镜片分类不当使用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样令人担忧。太阳镜分为5类,其中CAT4类透射比为3%-8%,属最高等级[1]。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主任刘宝指出,"如果佩戴了4类太阳镜驾驶,穿越隧道时视线会瞬间变得非常暗,很容易引发安全风险"[1]。消费者反馈也印证了这一问题,购买者时女士表示"刚戴上的时候眼睛有一点晕的...到晚上回去的时候,眼睛更不舒服了"[1],另一位消费者李先生则直言"戴上基本上就看不清了...一片漆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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