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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陪诊国标11月1日实施,明确服务主体仅限机构

我国首个针对陪诊行业的国家标准《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基本要求》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1。该标准明确规定,陪诊服务的提供者限定为“机构”,而非个人 1。在具体条款方面,标准设立了包含12项正面清单和7项负面清单的内容规范,旨在通过制度化手段划定服务边界 1。

新标准严格禁止陪诊人员做出医疗判断、误读诊断结果或推荐药品及治疗程序等越界行为 1。专家杜鹏指出,此举旨在解决长期困扰患者的“黄牛”加价、误导性诊断及纠纷责任不清等问题,从而提升患者特别是老年群体在就医过程中的安全感 1。

关于标准的落地执行,杜鹏建议采取因地制宜的策略:在一、二线城市严格推行该标准,并探索将其与养老服务补贴相结合;而在医疗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则鼓励发展志愿服务和互助性质的陪诊模式 1。此外,为了兼顾公平与效率,服务定价应区分基础普惠型服务与涉及跨距离或长时间的市场化服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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