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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并非法外之地!国安部门最新提醒

国家安全部门近日发布提醒,强调虚拟货币虽具有去中心化特性,但并非法外之地,其所谓匿名性为伪命题1。虚拟货币已成为洗钱、网络攻击勒索和间谍活动的工具1,但区块链公开透明的特性使交易可全链路溯源1。

202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发布通知,明确指出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1。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将被追究1。

虚拟货币交易全程留下痕迹,任何一笔交易都会被永久、公开地记录在虚拟货币的公共账本上1。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需经过交易平台和支付接口,这一过程会留下设备编码、网络IP等痕迹,可溯源钱包背后的实际使用人1。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为12339,网络举报平台为www.12339.gov.cn[1](#sourc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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