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濰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证监会前副主席王建军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判决。王建军自2005年至2019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人民币9340万余元,法院认定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