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聯合公安部、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國家藥監局等多部門調整易制毒化學品出口管理政策。新增「1-苯乙基-4-氧-3-哌啶甲酸甲酯」及「1-苯乙基-4-氧-3-哌啶甲酸乙酯」兩項化學品至管理目錄第一部分,向美國、墨西哥及加拿大出口目錄第一部分所列化學品今後需申請出口許可。同時,向緬甸、寮國及阿富汗出口目錄第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