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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聯會顛覆案判刑 三名領導人獲刑五至七年

香港西九龍法院根據國家安全法對香港支聯會顛覆案作出判決。前主席李卓人被判監禁7年、前副主席鄒幸彤被判監禁7年3個月、何俊仁被判監禁5年2個月。已解散的支聯會組織本身被罰港幣150萬元。三人被控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法庭將該案界定為「情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