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化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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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集团原副总经理冯志斌一审被判十九年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中化集团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志斌作出一审判决。冯志斌因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七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