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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治

漏诊腹股沟疝致幼儿死亡,医生被判刑一年

43岁医生韩杰因漏诊一名2岁6个月患儿的腹股沟疝,导致患儿死亡,被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1]。抚州市临川区法院于2025年11月17日一审判决韩杰犯医疗事故罪,处有期徒刑一年,三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卫生行业,其医师资格证已被吊销[1]。二审于2026年5月维持原判[1]。

患儿于2024年2月17日凌晨3时左右在抚州健强第五医院就诊时发生漏诊[1]。抚州市医学会经鉴定,确认该案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医疗事故最高等级[1]。这起案件引发了医疗界对医生刑事责任边界认定的广泛讨论[1]。


医疗事故罪漏诊刑事责任医疗过失儿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