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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700元/月

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通知,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1]。其中,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2700元,为全省最高水平,广州市为2680元[1]。

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按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分为三类[1]。一类城市包括广州、深圳;二类城市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月标准为2300元;三类城市包括汕头等15个市,月标准为2040元[1]。同步调整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4元/小时[1]。

此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被纳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1]。新标准明确,最低工资不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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