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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治

三人劫杀摩的司机案30年后宣判:一人坠亡终止侦查,两人获刑有异议

1994年4月15日,27岁摩托车司机李某平在湖南娄底老火车站附近被戴某乔、何某虎、郑某平三人抢劫杀害[1]。三名犯罪嫌疑人随后潜逃,2024年3月被警方陆续抓获[1]。其中郑某平曾于2019年7月13日主动投案自首,后于2024年6月5日坠楼身亡,侦查随之终止[1]。

2026年8月5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1]。戴某乔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何某虎因同罪被判无期徒刑[1]。法院判令两名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5万余元,并退赔摩托车价值5320元[1]。

被害人家族对判决结果不满,请求法院改判两名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1],已提交抗诉申请[1]。何某虎当庭表示上诉[1]。


摩托车司机杀害案30年逃犯抢劫致死司法判决娄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