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版Folia Daily Briefing
← 返回头版
社会法治

男子乘顺风车猝死,法院驳回家属18万元索赔请求

赵某在2026年2月13日晚近20时乘坐顺风车返乡时突发心肌梗死,不幸去世[1]。事发后,赵某的家属以司机救助不及时、涉非法营运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8万余元[1]。广西横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顺风车属于合法的民事互助行为,司机韦某在行驶中没有过错,救助行为也及时合理,最终在7月2日作出判决,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1]。

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韦某的驾车和救助行为与赵某的死亡结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1]。赵某当时支付车费204元[1],司机韦某在事发后主动提出补偿1000元[1],并进行了简易急救、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患者家属等合理救助措施[1]。


顺风车纠纷心肌梗死司机救助义务民事赔偿横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