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ia
← 返回头版

全国部分法院集中宣判12件涉黑恶案件

8月28日上午,全国部分法院对12件涉黑恶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1。此次集中宣判对12个黑恶犯罪组织、16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的刑罚1。参与此次宣判的法院包括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和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1。案件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实施非法放贷、非法催收、劳务碰瓷等黑恶犯罪,以及操控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等行为1。

在具体案件中,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某恶势力组织案中,纠集者李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1。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马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首要分子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1。马某某等人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实施“劳务碰瓷”违法犯罪二十余起,非法获利二十余万元1。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