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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

"先投后股"模式破解科技成果转化困局

"先投后股"模式通过财政资金的灵活投入方式,正在多地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1]该模式让财政资金先以拨款形式投入科技项目,待项目成果进入市场化融资阶段时,按约定转化为相应股权,从而既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又实现了资金的循环可持续投资。[1]

山东省在这一探索中走在前列。[1]该省2023年10月印发《山东省省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先投后股"模式。[1]为确保投资的科学性,山东设置了三条转股触发线:企业获得不低于300万元的市场化股权融资、支持期内累计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或项目通过验收且企业自愿申请转股。[1]同时,财政资金的持股比例最多不超过25%,且不做第一大股东,体现了"持股不控股,帮忙不添乱"的理念。[1]

在实践中,这一模式已显现成效。脉和增材公司2024年入选"先投后股"支持名单,获得500万元财政资金,到2025年营收突破2000万元。[1]南通埃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拨投结合"模式成立不到一年就签下逾500万元的销售合同。[1]长三角地区的探索更是规模化推进,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已支持200余个"拨投结合"项目落地实施,累计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超过25亿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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