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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治

微信朋友圈吐槽前老板被起诉,法院判决"三天可见"不能免责

一名"00后"员工小刘因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贬损言论遭前老板老蔡起诉[1]。小刘使用"40岁老登""一股老人味"等措辞评价老蔡,并虚构职场骚扰、欠薪、逼迫离职等信息[1]。老蔡要求小刘删除相关内容、公开道歉并赔偿5000余元[1]。

小刘辩称朋友圈设置了"仅前同事可见"和"三天可见"隐私保护,传播范围有限[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分组设置仅能缩小传播人群但无法完全隔绝第三方浏览,而三天可见仅缩短留存时间,无法消除已经扩散的负面印象[1]。法院明确指出,朋友圈的隐私设置无法免除侮辱诽谤的违法属性[1]。法官吴宜卉表示,网络"玩梗"当指向现实特定个人时可能转变为人格贬损,存在侵权风险[1]。

经过调解,小刘在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双方达成和解[1],小刘已全部履行完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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