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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政

中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原副局长张建华一审获刑10年

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华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判决[1]。法院认定张建华犯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80万元[1]。其中,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及罚金300万元,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及罚金80万元[1]。

张建华在2008年至202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338万余元[1]。其中,在退休后的2021年至2025年间,他继续利用影响力非法收受1170万元[1]。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张建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主动交代、认罪悔罪和积极退赃等情节[1]。案件于2026年4月16日开庭审理,判决日期为2026年8月5日[1]。


张建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受贿案反腐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