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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海警局、海南省人民政府于8月1日联合印发《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该管理办法共十六条,规定了保护区的管理机制、管护措施和法律责任1。

管理办法明确禁止捕捞、采矿和采挖珊瑚、珊瑚礁、砗磲等活动,以及其他破坏海洋珍稀物种和自然生态系统的行为1。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对象包括玳瑁、绿海龟、番红砗磲等珍稀濒危生物1。同时,该办法建立了多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管执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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