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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明确事业单位人员脱产学习违约后需担责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29日发布批复,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产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该批复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2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通过,自2026年7月30日起施行1。

根据批复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时,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事业单位的违约责任请求1。为防止过度惩罚,工作人员可向法院请求减少明显高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1。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综合考虑实际损失、已经履行的年限、过错程度等因素做出裁决1。该批复维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秩序和诚信契约精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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