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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区安保人员撞人案二审开庭 法院未当庭宣判

2024年9月3日,深圳市龙岗区国展苑小区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安保人员唐某驾驶无牌三轮车撞倒行人白女士1。交警认定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理由包括唐某未取得驾驶证、未佩戴头盔、车辆制动系不符合安全标准1。白女士伤情鉴定为三级伤残1,后于2025年8月15日去世1。

白女士家属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为由,将安保人员所在的物业公司及小区管理处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1。2025年4月14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理由是唐某的驾车行为不具备职务行为的客观特征与主观要件,不构成职务行为1。家属随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1。

案件于2025年10月16日上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1,法院未当庭宣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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