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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推动司法服务融入基层治理 综治中心解纷机制不断完善

深圳法院系统正在推进司法服务与基层综治中心的融合,建立起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双向流转机制1。通过法官现场入驻、远程指导等多种方式,法院为基层调解提供专业支持,同时与派出所、街道、行业管理部门等多方联动,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领域开展协同调处1。调解成功的案件可申请司法确认获得强制执行力,调解不成则依法进入诉讼程序1。

各区法院因地制宜推进改革落地。福田综治中心成立法院分中心,在福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专窗1;宝安法院将司法服务嵌入派出所接访和综治调解环节,法官通过远程视频释法指导1;南山、光明法院选派退休法官入驻综治中心,光明法院设立全市首个"老法官调解室"1。这些机制已初见成效。2025年4月,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街道渔船自燃事故纠纷案中,法院48小时内出具司法确认文书1。坪山区各级综治中心2026年以来累计提供心理服务526人次、开展危机干预11例;康宁医院综治中心试运行以来已化解十余起复杂纠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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