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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1月起实施全市禁鳴喇叭措施 为期5年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和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新规,决定从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禁止机动车鳴喇叭措施,有效期为5年至2031年11月1日1。这项举措旨在控制交通噪音污染,违反规定将面临罚款处罚1。

根据规定,首次违规将被罚款300元人民币,一年内违规3次以上的,从第3次起每次罚款500元人民币1。不过该措施也设置了例外情况,在急弯、坡道顶端、超车以及紧急情况下允许鳴喇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任务的车辆仍可使用喇叭1。

禁鳴喇叭规定的实施恰逢APEC经济领袖周即将在深圳召开之际,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定于11月17至18日举行,经济领袖会议则在11月18至19日进行1。为配合这一时期的交通管理,深圳同时推出了地铁和公交车票价5折优惠,并鼓励居家办公和错峰上下班等措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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