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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1月1日起全天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和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自2026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有效期为5年。1

通告对特殊情况进行了例外规定。在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驾驶员在超车或紧急情况下仍可鸣喇叭。1此外,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可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1

违反禁鸣规定的驾驶员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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