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ia
← 返回头版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推进"智慧监管",37条新规回应多项关切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意见,现行法律条款数从154条扩充至191条1。本次修订新增37条内容、修订93条1,涉及监管方式创新、网络食品管理、学校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

修订草案推动监管数字化升级,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将实时监控视频接入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系统1。针对网络外卖,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视频形式向社会实时公开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1,同时明确平台经营者应在开展网络食品交易的省级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1。

在学校食品安全方面,修订草案确立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1。此外,修订草案新增食品添加剂销售备案制度1,将婴幼儿辅助食品纳入特殊食品监管,实施备案管理1。在法律责任体系方面,修订草案限缩惩罚性赔偿主体为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的消费者,排除职业恶意索赔人1,落实过罚相当原则。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