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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新版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多项规则实现重大调整

深圳市发布了修订后的《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将自2026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0月7日1。新办法在使用期限、费用缴纳和监管方式上进行了多项重要调整。

在使用期限方面,新办法实行差异化管理1。一般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不超过2年,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则不超过4年1。对于现状地类全部为建设用地的临时用地,允许接续使用,但接续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且累计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建设项目批准的施工周期1。

费用缴纳制度实现了重大变革。新办法删除了对政府项目土地补偿费用的相关条款1。改革后,所有临时用地使用单位均按照同等标准缴纳土地补偿费1。与此同时,派出机构的巡查频次也得到加强,从每半年调整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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