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ia
← 返回头版

"刷流水"领扶贫款?当心沦为电诈"洗钱工"

四川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电信诈骗下游洗钱案件,5名被告人因参与转移诈骗赃款分别被判处刑罚。1该案涉案电诈资金超过228万元,犯罪分子通过虚假"国家扶贫款"等话术诱使他人办理银行卡,随后将诈骗所得通过刷流水、取现、购金等多种方式进行转移洗白。1

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角色差异,法院按"指挥者—车手—卡农"三个层级分别量刑。1其中,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焦某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李某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张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1

具体而言,张某华名下银行卡承接被害人易某被骗资金148万元,其中通过银行取现转移99.6万元、在金店购买黄金48万余元。1曹某名下银行卡承接被害人被骗款项共80.25万元,通过购金转移赃款77万余元、取现转移2.5万元。1令人警惕的是,参与洗钱的王某、焦某勇、杨某三人自述所获利仅为1400元至3700元不等,却因此身陷囹圄。1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