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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 涉农环境司法保护如何落地

生态环境法典自8月15日实施以来,已开始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作用。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处理的一起非法采矿案件成为典型示范,二审法院根据法典中的损害担责原则,改判支持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请,并确定了原地覆土植树种草的生态修复方案1。该案涉及的采坑总价值105万余元,治理费用为63万余元,而违法者获利仅27万余元1。

法典的出台为涉农环境司法保护提供了制度框架。生态环境法典确立了预防为主、系统治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等六大原则,构建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三位一体的立法体例1。为推进法典在实践中的有效落地,全国已有1500名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人员接受了专业培训1。专家学者通过法治平行会议深入探讨了法典如何推动涉农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落地,涉及从惩罚本位向修复优先转变、系统整合破解环境立法碎片化、以及绿色低碳发展引领农业转型等关键课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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