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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利尔通过条例禁止侮辱警察和市政员工

蒙特利尔市议会以35票赞成、25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一项新条例,禁止对警察和市政工作人员进行侮辱1。根据该条例规定,首次侮辱市政工作人员的居民将被罚款300至1000加元,后续违反行为最高可被罚款2000加元1。

这项条例面临来自多个反对派议员和民权组织的强烈质疑1。市议员卡拉·博瓦维指出条文存在定义模糊的问题,她表示"威胁可以被证明。冒犯性词汇是一种感受。一个人的感受因人而异。那么冒犯从哪里开始呢?允许的愤怒在哪里结束呢?文本没有说"1。市长索拉亚·马丁内斯·费拉达对条例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澄清,指出"给中指不会给你开罚单"1。民权倡导者担忧该条例可能侵犯言论自由权利并存在执法歧视风险1。四个社区组织曾于9月17日致信市长表达关切1。在其他城市的实践中,魁北克城、拉瓦尔、朗基尔和舍布鲁克等地已实施类似条例,过去六年已发出数千张罚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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