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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毕井泉受贿5742万元一审获刑十四年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毕井泉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1。毕井泉因利用担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1995年至2025年期间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5742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500万元1。法院认定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1。

毕井泉曾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以及十四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1。案件于2026年6月24日开庭审理,9月15日作出宣判1。法院考虑到毕井泉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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