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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拉合作助力发展中国家实现和平与发展权益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易波近日接受采访,深入阐释了和平权与发展权对发展中国家的基础性意义1。易波指出,和平权包括消极、积极和参与三个维度1,而发展权则强调人民根据自身国情选择发展道路的自主性1。

易波分析认为,中拉合作可通过制度建设、发展项目、人才培训等多维度途径,为发展中国家实现和平与发展权益提供可行路径1。2025年中国—拉共体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北京宣言》和《重点领域合作共同行动计划(2025—2027)》1,中方宣布未来三年将向拉共体成员国提供3500个政府奖学金名额和1万个来华培训名额1,同时启动300个"小而美"民生项目1。易波强调,应通过本地参与和透明可评估的合作项目,将高层伙伴关系转化为人民可感知的人权成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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