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保局于2026年9月8日发布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新政,将产检和分娩的保障方式从"先自付后补贴"改为"个人无自付",合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全额支付。 新政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9月30日。